《法會開示》
發揮宗委會組織和凝聚的作用
<2000年3月13日宗委會第1屆第4次大會蓮生活佛開示>

關於宗務之事,當初創真佛宗時從未想及將來會有宗務委員會。當初只是想有地方讓弟子去同修。我採用的方針是四個字「自生自滅」,這是自然的現象,一個同修會的出生是自然而生,也有自然而滅的因緣。我是無為而為的人,只是任其順自然因緣生滅,我從未有組織管理的想法。古代人「無為而為」的想法,與現代人講的「組織、制度、管理」的講法不大相同。後來我這種任大家自己來修法不管理的方法變成沒有力量,散漫,就不好。所以就有宗委會的出現,有組織、有制度、有管理,發揮很大的力量。現代社會應該採用現代的思想。

這次大會,有很多處報告,有討論。我認為這個組織,聚合的力量好像微弱一點;另外,發揮出來的作用,稍為少了一點;據我看,團隊的精神還不夠,互相聯繫還是不夠,作用發揮就會少些。所以必須凝聚組織的力量,所有委員都為宗務出力,這組織和制度的力量才能發揮出來。

目前,我認為上師們為自己道場發揮弘法的力量是夠的,為宗務委員會發出的力量還不夠;所以要改過來,應是為宗委會有七成,為自己有三成;要變成一種宗教企業式的發展。我想,以「宗教企業」來發展,好不好?你們也可討論這一方針是對還是錯?還是專注於傳法、實修,團體一起修,專注於個人及堂、同修會來發展,還是像其他佛教組織一樣,企業化的發展,那一樣較好?

我個人覺得,「文宣」確實很重要,現在所有宗派都是由平面文宣媒體到立體的電視台、衛星弘法,使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當然,電台、廣播電台、網絡、報紙等都是文宣媒體企業化的發展,也是無可厚非;但是不要發展成是在作生意一樣。文宣作得好,上師出外弘法,一出去,全世界都可以知道。所以可以在這方面加以研討。

宗委會如只是空殼子,只幾個人在忙,其他人都沒有參與,宗委會就不會有力量,至於怎麼做?你們自己要參考研討。宗委會凝聚全世界所有堂、同修會、雷藏寺的力量,一起來走,去實施,就最好。

宗委會各位委員要多貢獻自己的力量,在宗務上,除了自己的堂務、弘法外,要多多為宗務推廣,發揮宗委會的凝聚力量。



BACK

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Copyright(c)2001 True Buddha Publication Societ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