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聞》
健改法被裁定違憲 美司法部上訴

【本報訊】美國司法部日前針對健保改革法在1月份被佛羅里達州聯邦法官裁定違憲,提出上訴。司法部指出,該法規定所有民眾必須購買健保、否則罰款的核心要求,完全合乎憲法,因為國會有權力規範越州的商業活動。

司法部在提交第11上訴巡迴法院厚達62頁的上訴書中聲稱,國會有權為健保改革的最低納保涵蓋規範立法,因為此舉是「規範健保市場參與者支付其服務方式的合理手段」。

上訴書中亦警告,健保改革法的其他部分,包括禁止健保業者拒絕帶病納保的法律,如果沒有最低涵蓋的條款,將會窒礙難行。

這項由26州針對健保改革法提出的訴訟,指控國會硬性規定民眾購買健保否則罰款的法規,已越權管理商務。之後佛州聯邦地區法官文森(Roger Vinson)在1月31日裁定,歐巴馬總統簽署的健保改革法全部違憲。該裁定並被視為健保改革法的重大挫敗。

文森法官裁決反對健保改革法的理由,是基於國會強制所有民眾購買健保條款,是踰越憲法賦予的管理商務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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