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新聞》
卑詩修例 重犯停發援助金

【本報訊】卑詩省將修訂法例,由明年初起,停止給予在本省以及全國地區犯了嚴重罪案、遭通緝人士的社會福利援助金。

省房屋及社會發展廳長高利民(Rich Coleman)日前向省議會提交修訂入息援助及傷殘援助福利法例時表示,省政府此舉目的,是要人們先解決了刑事案件之後,才可以取得社會援助福利。他強調,省府只會為最需要幫助的人提供援助,同時不會容忍濫用援助金制度的人。

他指出,涉及謀殺、毆打、販毒、爆竊,以及違反《移民及難民法》等罪案而被通緝的疑犯,將被暫停給予援助金。他又說,在某些情況下,如果疑犯要撫養兒童、孕婦、或善終護理人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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