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新聞》
免稅儲蓄戶頭違規將遭罰沒

【本報綜合報導】實施不到一年的「免稅儲蓄戶頭」(TFSA),由於有投資者利用漏洞刻意超過存款限額而避稅,財政部決定採取嚴厲打擊措施,即日起凡超過每年最高存款額5000元的部分,將徵收100%罰款,亦即沒收所有超額存款。

TFSA今年元月1日起實施,是聯邦財政部長費拉逖在2008-09年度預算案提出的重要稅務優惠措施。費拉逖這次採取斷然打擊措施,反映他對這項「政績」如何重視,但也招來割雞焉用牛刀的譏評。

按原來規定,個人每年最多可把5000元存進TFSA,若本年度限額沒有用盡,剩餘部分可延至以後年度使用。而存款若超過限額,則超出的部分每月徵收罰款1%。

不過,1%的罰款顯然沒有充分嚇阻力。按照TFSA的運作方式,該戶頭所取得的任何利息或資產增值,都一律免稅;若利率或增值超過1%,即使被徵收罰款後仍然有利可圖,因此有人利用這個漏洞,刻意超額存款。

雖然這種做法並不違法,但財政部認為這種「激進的稅務規畫」有違TFSA鼓勵一般民眾儲蓄的原有精神,成為避稅工具,決定本週一起實施嚴厲新罰則。

雖然有人質疑百分百的罰款是否過重,但TFSA逐年累積下去,日後勢必成為相當龐大的計畫,若不採取極度嚴厲罰則,取巧的稅務規畫者會繼續多方鑽營,令當局疲於應付以致行政管理成本大增。而且TFSA不光包含現金存款,還可包含股票、共同基金(互惠基金)、房地產投資基金、期權(選擇權)、認股權證 (warrant)、權利金權益、合夥人權益等,投資報酬率或增值可能是很高的。

新罰則其實共針對三個漏洞,除以上第一漏洞外,第二是針對一些投資者從「註冊退休儲蓄計畫」(RRSP)提取款項轉入TFSA。第三個漏洞,是有人硬把不合規定的投資項目存進TF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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