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新聞》
加最高法院裁決 車身可登政治廣告

【本報訊】加拿大最高法院日前以8票贊成無人反對情況下裁定,卑詩省運輸廳不准廣告客戶在巴士車身登載傳達省選信息的廣告,做法無疑錯誤理解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卑詩省運輸廳制訂政策,禁止任何人士在運輸廳巴士登載各類政治廣告。加拿大最高法院認為,有關政策不恰當,並指它們違反言論自由。

法官德尚 (Marie Deschamps)在裁決書中表示:「就如城市的街道般,一輛城市巴士是個公共場所,普羅市民應可自由開放地與其他人及週圍事物互相影響。」德尚在裁決書提出結論,指巴士車身位置的表達意見受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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