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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加拿大移民部正面臨一筆達7億元的索償集體訴訟。一項提出4年、指移民部在收取簽證手續費上「賺大錢」,要求退款的集體訴訟,日前終獲聯邦法院受理。一旦移民部敗訴,所有在1994-2004年間申請過任何類型的簽證(移民、工作、留學、旅遊等)的人士,都可以向移民部要求退回濫收的款項。估計受影響人士達200萬。 有關訴訟由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代表提出,原訴人指移民部於1994年4月至2004年3月這10年間,違反財務行政法(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Act),向各類簽證申請人收取超額手續費達7億元。有關的聯邦財務法例,不容許政府部門收取成本以外的手續費,亦即是政府不可以透過收取服務費來賺取利潤(profit)。 李克倫說,即使民眾不參加集體訴訟,一旦移民部敗訴,在這段期間曾向移民部申請過各種簽證、繳交過申請費的所有人士,都可以提出退款要求。 究竟移民部多收費用的情況有多嚴重?根據李克倫透過《資訊索取法》(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得到的移民部2001年服務成本報告初稿,發現移民部處理一宗多次出入境旅遊簽證的成本(unit cost)只是50元,但結果移民部向申請者收取的手續費卻達到150元,利潤達2倍。 另一例子是,根據2003年移民部的內部成本報告,申請移民簽證(永久居民簽證)的成本為177.55元,但是移民部卻向申請人實收550元,同樣也是2倍多的利潤。 |
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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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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