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大燈文化(11)》
淺談佛法與金錢
文/大燈文化

(文接530期第11版)

大燈公開報告給宗委會的,包括詳細相關的文件資料夾均有完整的電子檔案。而截至2003年,大燈文化的每一筆會計憑證之電子檔案,均已傳達至宗委會,此財務報表公開透明之程度,已遠超出一般非謀利組織的公開誠信標準,更非一般私人機構所為之事。

由於大燈文化平日忙著做事,而少有機會向大家說明機構財務運用的原則,以西元2004年師尊六十大壽的文宣為例,大燈對外宣傳的媒體包括:新學友、金石堂、時報周刊、TVBS周刊、蘋果日報、不一樣新聞等六個單位,共支出30餘萬元新台幣。其目的為何呢?除了廣為慶祝師尊六十聖誕外,其真正要達到的目的是送出更多的免費書籍給寄回函的讀者,與之結緣,這樣的支出方式幾乎可以說就是文集推廣的精神。

此外,大燈每年投入國際書畫展的人力與資金頗多,其攤位租金以及裝潢費用也非銷售書籍的微薄收入所能平衡,而舉辦活動的目的也是同樣為了對外推廣師尊文集,與人結緣,並樹立優質形象。

同時,在大燈文化成立之初,對於海外世界各地道場請購師尊文集時,一律全面折數降價,直至今日,尚未調回原價,目的就是希望海外宗內弟子與讀者們能受惠,並共同參與蓮生活佛文集推廣。此外,馬來西亞密教總會自從參與了師尊文集的推廣,大燈文化亦不顧內部成本提供相關軟體協助,所以,當地的同門能以如此的低價優惠大眾,並廣為推廣師尊文集創作。

總之,大燈對於佛法與金錢的看法,我們認為應該身體力行,並親力親為的去服務,才能達到蓮生活佛文集推廣的擴散。

師尊曾經教示我們──

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

傷害別人就是傷害自己。

工作就等同是修行,

起心動念也等同是修行。

我們很感念有此機會能夠服務大家,也感謝師尊的加持及龍天護法的護持,讓大燈能夠在雖無豐厚的利潤,但仍能持續地勇往向前邁進,在此感念的時刻,唯有努力的去編輯產品與行銷推廣,才是師尊授權、專責成立大燈文化的本意,也是大燈服務大眾的本份。

(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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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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