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園瞭望台》
深圳父母不得翻閱未成年子女信件日記

【本報訊】據中央社五月報導,深圳市公佈「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拆閱未成年人信件和翻閱日記,違者最重可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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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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