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園》
治療遲緩兒 父母應把握三歲前黃金療期

據中央社二千零三年十二月報導,外國統計資料顯示,平均一百位兒童就有六到八位是遲緩兒,但在台灣多數遲緩兒都在四歲以後進入幼托園才被發現,錯過三歲以前的黃金療期。

這些檢核表將兒童發展分為滿一歲、一歲半、二歲、二歲半、三歲、三歲半、四歲、五歲、六歲數種,表內詳列每個年齡層內兒童應該具備的發展能力。婦幼醫院兒童心智科主治醫師翁菁菁強調,只要填寫這些表後,或者平時發現孩子的發育太慢,例如兩歲了卻還不會叫爸爸或媽媽,就請儘速前往各大醫院進行正式檢定,必要時接受各種治療,例如:語言治療、醫療復健等。

她說,由於有效療期是六歲以前,三歲以前是黃金療期;但是許多父母發現小孩學說話學得慢點,卻會認為,「沒關係!長大了就會好了。」這樣往往會錯過療程,這類情況並多發生在社經階層較低、父母太年輕或者外籍新娘的家庭中。

美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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