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園寫真》
南韓規定手機拍照須盡義務發出拍照聲響

據中央社十一月報導,隨著相機手機的迅速普及,在浴池偷拍春光乍現的穿幫照片,或竊取商業技術等侵犯隱私權及商業機密的情況層出不窮,因此,南韓當局硬性規定,明年上市的新型相機手機,必須義務性地在手機內設置拍照時足夠讓周圍人都聽到拍照信號聲音的新功能。

南韓情報通信部(資訊部)今天透露,明年上市的新型相機手機,在拍照瞬間必須發出音量超過65分貝的聲音,即使在使用震動模式,也必須發出拍照信號音。

據悉,南韓生產手機的廠商可以在「卡喳」、「一、二、三」等各種聲音中,自行選擇手機的拍照信號音,且音量必須超過65分貝以上。

至於是否硬性規定不得攜帶具有照像功能的手機進出浴池或游泳池等,情報通信部表示,此舉有可能引發侵犯通訊自由等法律上的爭議,因此,將不會硬性規定。同時,對於已出廠的相機手機將不予以追溯。

情報通信部透露,原先打算規定相機手機生產廠商,在利用新型手機拍照時,不僅必須義務性地發出拍照信號音,同時,也得打亮閃光燈,以期向在不知情下被偷拍的對象發出示警功效,但在手機上裝置打閃光燈的功能,將會提高生產成本,削減南韓產手機的國際競爭力,而打消了此一規定。



BACK

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Copyright(c)2001 True Buddha Publication Societ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