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委會專訊》
申請雷藏寺需知

1 寺地證明。

2 當地政府合法建寺准證。

3 產權屬於寺廟組織之證明。

4 呈交政府常年報告(包括財務報告)之影印本。

5 側面建築藍圖、正面圖、屋內平面圖。(縮小影印成一般紙張即可)

6 預算動工日期及完成日期。

7 籌款方案及計劃書。

8 合法團體的註冊。

9 未來發展計劃。

10 雷藏寺的組織章程。

11 若有華光功德會或內明協會,請提供組織名單。

12 面積 : 至少要大過西雅圖雷藏寺寺內面積5200平方英尺。

13 外觀要如寺廟。

14 文宣(訂閱幾份) : 真佛報 份,燃燈 份,師尊著作 本。

15 法務報告 (每月報告一次)。

16 最近二年的皈依人數。

17 是否有常住弘法人員(名單):

18 提供同修資料:

(一) 每周同修次數 (如每星期六,八時同修): 次。

(二) 同修平均人數: 人。  

(三) 同修主要的法:       

其他注意事項:

一、 贊助款或報名費,應直接匯進該登記組織之銀行帳戶。

二、 支票抬頭開給此登記組織,須避免使用個人名義。

三、 財務方面,每六個月報備宗委會一次。

四、 法務費用一切隨意。

五、 一切要依章程行事。

通過宗委會認可為雷藏寺之後,若有需要在真佛報上刊登籌募建寺基金廣告,須再來信申請核准。

宗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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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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