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寶典》
和光同塵
•蓮生活佛盧勝彥•

古來,和尚原稱「和上」,後來,弄錯了,才變成「和尚」。這「和上」的意義,原是「以和為上」。

「和眾」就是「和合」的僧眾。

釋迦牟尼佛在世時,希望出家的僧眾和合為一,所以常常講「和合僧」的道理。也即是比丘三人以上集在一處,持同戒,行同道,名「和合僧」。若有人以手段使他們分離,便叫做「破和合僧」,是五逆罪之一。

佛陀很重視「和合僧」。

接著,又很重視「和光接物」,和光就是「和光同塵」的意思,指與塵俗人同處時謙和明智的態度,接物即是待人接物的道理。

在這方面,佛陀要和尚與眾生「同事」。

在本短文,我要說明的是:

我最初出道,「鋒芒畢露」,是偏了些!

我最初出道,「見佛菩薩」,太早說出!

我最初出道,「光芒刺眼」,令他人難受!

我的師父曾對我說,你不懂得隱藏光芒,一副「開悟」的模樣,一定會招嫉的。縱然「光圈加身」,突顯了自己的才華和成就,但,度眾生困難倍增。

師父說:

譽之所至,謗亦隨之。

老子曰:「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門。」

佛曰:「四攝,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摩訶止觀曰:「和光同塵,結緣之始。」

我現在明白了,一盞刺人的光芒,是不會受人歡迎的,我最初出道就是這樣,師父說的對極了。我太直,不懂「和光同塵」,不同於他人,招來很多的譭謗,所以度眾生很困苦,很困難,很痛苦。

佛陀要「僧眾」,柔和自己的光芒,變現各種形態,方便和眾生接近,用四攝法,去拯救眾生,絕不是高舉自己的光芒,傲人示眾,眩人眼目啊!

所以,太有智慧的人,要略略隱藏些!



BACK

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Copyright(c)2001 True Buddha Publication Societ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