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寫真》
日韓醫師:過勞死隨經濟衰退增多

據中央社報導,11月2日,在台北舉行的亞洲環境職業醫學會中,來自日本、韓國的職業病醫學專家很肯定地表示,經濟不景氣,過勞死的案例隨之增加,日、韓均是在泡沫經濟及景氣蕭條時期,認定勞工過勞死的定義及賠償標準。

日本京都大學醫學環境衛生學教授小泉昭夫指出,1990年代日本的經濟泡沫化之時,即陸續傳出勞工超時工作而心臟病發、中風的案例,醫界在參與審查過勞死的案例時傾向支持勞工。當時促成過勞死納入勞傷保險給付中。

日本對過勞死的認定要件是連續二到六個月每週工時超過八十小時,過勞死勞工的眷屬可獲得賠償,先領一筆金額,之後再持續領幾個月賠償金,給付基數是過勞死勞工平均薪資的六到八成,賠償金由雇主和政府對半分攤。

韓國對過勞死的定義並沒有非常確切,據韓國仁荷大學職業環境衛生教授洪潤哲表示,如果勞工過去兩個星期連續工作超過百分之三十的工時,且死亡與工作有關,即可視為疑似過勞死而申請賠償,在韓國的勞工保險給付制度下,賠償金全額由雇主負擔。

洪潤哲指出,韓國政府開始正視過勞死並納入勞工保險給付,大約是1994、1995年,當時韓國經濟跌到谷底,國際貨幣基金會(IMF)進駐,這也顯示景氣低迷與過勞死之間的相關性。

洪潤哲說,韓國政府在開始審理過勞死案例時,必須有三位醫師參與,其中一位是職業醫學的醫師,也因為醫界參與的層次提高,所以過勞死判定成立的比率很高。

台北榮民總醫院內科部主治醫師、台北市勞工局職業病鑑定委員會委員葛謹表示,醫師對於疑似過勞死的案例,只能開立死亡證明,供勞工家屬持證明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但往往都無法獲得賠償。

葛謹說,政府要重視勞工的權益,參考日、韓的經驗,及早訂定過勞死的認定標準及給付辦法。

立伯



BACK

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Copyright(c)2001 True Buddha Publication Societ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