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治安》
白領犯罪搜證困難坐監機會微

【中央社】美國是一個法治社會,對於用明刀明槍搶劫的匪徒,執法者將其繩之以法不困難,然而對那些熟悉會計漏洞,有豐富法律知識或得到充份支援的白領罪犯,卻不是件容易的事。最近巧取美國股市數以十億美元計、可能是退休老人畢生主要積蓄的企業主管,蹲監牢的機會有多大?

專家說,從美國歷史看,要起訴腰纏萬貫、聘得起世界級律師替自己辯護的大老闆已屬困難,更遑論將之定罪入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科飛說,事實上,80%以上白領階級犯罪案,都是被告自己先認罪,才能進展到判罪的地步。

上星期三,調查人員把費城Adelphia通訊公司78歲的創辦人里加斯和兩個兒子一起銬走,父子三人被起訴的九條罪名包括陰謀竄通詐欺,從公司股票、銀行帳戶和電匯管道不當謀取投資大眾的23億美元,並且隱藏這筆債務。

里加斯父子把這家有線電視公司當作自家的私人銀行搞錢,依法律術語,這叫做「挪用公款。」

布希政府即將簽署的加重白領犯罪法案,對這些已經被調查、逮捕或起訴的醜聞要角適不適用,並不清楚。因為有些法律是不朔既往的。

但依現行法律對貪瀆數額過大,影響民生經濟的案件,仍然可能處以重刑。貝瑞說,貪瀆達數十億美元的大案子,嫌犯被判處2、30年徒刑,還是大有可能的。

不過,美國是講究司法程序的國家,專家認為司法當局對恩隆、英克隆、世界通訊、泰可國際公司等著名大案,「極不可能」今年內就可追究到審判的地步。

處理過白領犯罪案的紐約律師費胥曼說,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夏天,甚至更晚,才會開始有人接受審判──這還得是目前已被起訴的案子,僅在調查的還會更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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